2023年农村征地拆迁提示:救济补偿安置方案,不能全靠最后一招

2023年农村征地拆迁提示:救济补偿安置方案,不能全靠最后一招

邬宗熙 2024-11-25 百科资讯 517 次浏览 0个评论

2023年农村征地拆迁提示:救济补偿安置方案,不能全靠最后一招

内容:

在大量个案中,被征地农民的房屋已遭强制拆除,只能通过“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申请行政赔偿”去寻求救济。但在赔偿数额确定中,行政机关和法院却有可能直接依据涉案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去计算赔偿,其结果就是赔偿数额和补偿数额相差不多,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诉求难以得到满足,对结果“很不满意”。那么,解开这一难题的关键到底在哪儿呢?

本文,在明律师结合最高法的一则裁判为大家在即将到来的2023年的权利救济征途中做一番浅析。

【引入案例:绝大多数户已签约,补偿安置就按方案来?】

高先生在山东省拥有一处集体土地上房屋。涉案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后遭强制拆除,强制拆除行为已被确认违法。然而,在接下来的国家赔偿申请中,高先生却对征收方认定的房屋用途、装饰装饰价值和所适用的2017年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提出了异议,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高先生的相关主张。

最高法在本案再审裁判中主要阐述了两方面的理由:1.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均已按方案完成了签约腾房,考虑到“公平补偿原则”,一、二审法院适用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赔偿并无不当;2.本案被征收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一、二审法院对具体赔偿项目的判决存在错误。

【律师解析: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不可等到签得差不多了再主张】

在明律师认为,这起案件的裁判给广大被征地农民敲响了权利救济的警钟。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点:

其一,对补偿安置不满寻求救济一定要趁早,绝不可拖延到绝大多数户已签约腾房,房屋已遭强制拆除后完全寄希望于国家赔偿程序这“最后一招”。

其二,要能够正确认识到国家赔偿程序的局限性,不在无专业律师指导的情况下轻易、盲目走这一程序。

事实上,国家赔偿秉持相对保守的态度,这在2018年以后的诸多裁判中均得以体现。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将权利救济的视线放到征地行为的启动阶段,即在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时就及时书面提出意见、申请听证,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去“打方案”。

综上所述,被征地农民在权利救济的过程中,要提早行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认识到国家赔偿程序的局限性,避免盲目依赖。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制定最有利于自己的权利救济方案,争取实现最佳的赔偿、补偿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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